關于征集 2025 年瑞安市大學生實習崗位的通知
發布: 2025-1-18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決策部署,搭建大學生就業創業實踐平臺,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回瑞留瑞就業創業,根據《關于開展瑞安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畢業生“510+行動計劃”的方案》(瑞人社〔2022〕23號)和《浙江省用人單位招用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3〕21號)的文件要求,現開始征集2025年瑞安市大學生實習崗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習單位申報條件
(一)瑞安市企業且財政收入須在瑞安市。“企業”包括在瑞國有企業、國營企業、民營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民辦非等。農村合作社、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照企業享受相關政策。機關事業單位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實習單位須開發適合大學生實習的崗位,不存在高危風險,不要求工作經驗。
(三)實習單位具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能為實習大學生配備專門的實習指導老師,并按實際需求進行崗位培訓。
(四)實習單位每年提供實習崗位總需求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單位參保繳費總人數的30%,且當年度全年備案總人數不超過50人,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數。實習單位提供實習的崗位須為本單位崗位,且工作地須在瑞安。用人單位年度需求總人數計算按照實習生實習起始日期判定歸屬年份。
(五)實習單位為實習大學生提供必要的實習條件,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及防疫用品。
(六)實習單位須按月足額發放實習人員實習生活補貼,并在實習起始時間7天內為實習生購買在溫期間綜合商業保險或特定人員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
二、實習崗位征集時間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實習單位申報流程
(一)注冊會員。用人單位須登陸溫州人才網(www.wzrc.net)注冊,按要求填寫信息注冊會員。
(二)申請實習單位。注冊會員成功后點擊溫州人才網大學生實習專欄“實習單位報名入口”申請實習單位。
(三)發布實習崗位。實習崗位經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后,將在溫州人才網大學生實習專區進行集中發布。
(四)實習生備案。實習單位須在實習起始日期7天內登錄“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reward.wenzhou.gov.cn)搜索“瑞安市大學生實習人員備案”登記實習人員信息,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保險費票據、在校大學生實習推薦表、溫州市大學生實習協議書等佐證材料(材料模板可登錄系統下載)。
(五)實習生活補貼代申報。實習結束后,實習單位在人社部門規定內的時間登錄“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按照申報要求進行填寫信息,并提交實習生活補貼人員代發放清單、實習鑒定表、實習生活補貼銀行轉賬單等佐證材料(材料模板可登錄系統下載)。
四、實習生活補貼核定標準
(一)對受邀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企業實習活動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在校大學生,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實習生活補貼,以及在瑞期間綜合商業保險費用。每人享受實習生活補貼僅限1次,期限不超過3個月且須連續不間斷。
(二)實習生活補貼每月由實習單位代墊發放,實習生活補貼計算天數按一個月工作日為21.75天計,最后一個月的實習天數小于等于10天不計補貼,大于10天小于等于15天按0.5個月計補貼,大于15天按1個月計補貼(以上天系指工作日的天數)。
(三)實習單位須在實習起始日期7日內為實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綜合商業保險或特定人員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政府給予保險補助50元/人/年,若未在規定期限內參保,不得享受實習生活補貼政策。
五、其他說明
實習單位為企業的,由“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與查重系統”確定隸屬地(原則上按財政收入確定隸屬關系)。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類學生和預備技師(技師)班學生享受大學生實習同等待遇。
附件:1.在校大學生實習推薦表(參考文本)
2.瑞安市大學生實習協議書(參考文本)
3.在校大學生實習鑒定表(參考文本)
4.實習生活補貼代發放清單(參考文本)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