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瑞安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醫學人才的公告
發布: 2018-9-11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充實瑞安市人民醫院人員隊伍,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7號)精神,決定瑞安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醫學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溫州市戶籍,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博士學歷學位,外科學專業畢業;
二、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9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瑞安市人民醫院人力資源部(瑞安市萬松路108號)。
3、報名材料:如實填寫的《瑞安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報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或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核
由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后報市衛生計生局、市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用崗位見習、實踐能力考核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具體考試方案由招聘單位制定,并報市衛生計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后實施。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其空缺名額在報考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不再予以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網站、瑞安衛生計生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因反映并查實不予聘用或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
如發現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招聘咨詢電話:0577-65866007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網站:
附件:瑞安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學類高層次人才報名表.xls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9月11日